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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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水电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 16:47 | 点击数:

 

后勤管理处〔2017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水电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为促进我校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节能降耗力度,针对我校目前公共区域存在水电开支巨大的情况,现要求各个科室密切配合能源管理中心做好节水、节电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本着节约的原则,办公室统筹加强我部门用水、用电精细化管理,对部门所有办公室和值班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协助相关科室对托管的单位用水、用电进行考核,坚决制止浪费。

二、能源管理中心。能源管理中心作为全校水电日常管理的主体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全校用电、用水情况进行普查,对东、西、南三个校区的用电、用水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对公共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送领导。

三、能源管理中心要随时检查私拉乱扯和偷电、漏电情况,涉及到后勤管理处人员的由后勤管理处严肃处理,涉及到其他职工,及时报送学校处理,要对广大教职工反映特别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

四、能源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单位、托管单位、宿州学院教工小区和教职工电费的收缴工作,切实做好职工用电公开、公正、透明,坚决杜绝乱收费、不收费等情况的发生。对一些值班室用电、用水量要进行规划和管理,加强教育和引导,对于超量用水、用电的必须自费支出,不听劝告的,停电或者辞退。

五、能源管理中心要坚决查处校外人员、单位、企业私接学校的水电,对校外人员、单位、企业偷水、偷电数额巨大的,学校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相关科室特别是能源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如发现和校外人员勾结,私接水电、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的,立即报送学校后严肃处理,我部门直接辞退,不再聘用,涉及水电金额巨大或者影响恶劣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