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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室维保外包管理考核制度(修订)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2日 10:56 | 点击数:

为加强和规范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室维保业务外包的管理考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教学工作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宿州学院公共教室范围内所有多媒体教室维保外包业务。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外包单位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后勤管理处登记审批,方可上岗。

(三)外包单位在承接维保工作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维保任务。

(四)外包单位违反我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教学事故,对教学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五)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我校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四、考核

外包单位需遵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学期)考核细则如下:

1. 外包单位年考核基准分100分,考核表见附件

2. 外包单位服务制度建设完善,维保方案合理并组织实施,否则考核扣3-5分。

3.外包单位按照外包合同约定条款确保维保人员到岗数量,需要安排专业人员在教学期间常驻学校(每周七天,每天早八点至晚九点),负责学校的维保工作。否则,年底考核扣3-5分。

4.外包单位应定期检修,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对不能维修的及时更换新设备,否则考核扣3-5分。

5.接到报修申请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45分钟内修复故障或更换故障设备,否则,校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500元罚款并扣3分。若超过24小时还未修复故障,每24小时,校方加扣1000元罚款并扣5分。

6.年底考核,外包单位总分低于85分,后勤管理处有权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者,解除外包合同

五、其他

(一)制度中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二)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如现场清洁等其他服务等方面,需外包单位自定制度执行。

 

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