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2019]2号
宿州学院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校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落实,建成无烟文明校园,积极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全社会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促使烟民自觉戒烟,降低各类人群的吸烟率,提高公民健康素养,营造和谐、无烟、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中国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校园的创建,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使广大师生自觉戒烟,有效降低校园吸烟率,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范围
我校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的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无烟校园的创建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宿州学院控烟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及分工如下:
组长:张莉(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梁琦(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员:刘文波、王卫林、陈啸吟、李真、许磊、张明玉、李鸿、唐爱华、孙增响、李高、汪文哲、王勇、段小明、杨刚、张雁凌、曹稳根、芦伟、方吉泉、孙裕金、林永、王华、李月云、李刚、岳尧、刘大为、陈述立、吴晓沛、赵亮、徐基贵、宋红军、刘超、袁新田、刘领、路红梅、赵国付、周家华
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设专门的控烟监督员1人。
办公室主任:周家华
副主任:李建新
控烟监督员:马庆功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无烟校园的创建工作。
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创建工作。
成员:为各部门控烟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学院控烟工作的宣传、动员及落实。
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制定校内控烟的相关制度,督促控烟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全校的控烟监督。
四、创建内容
(一)宣传动员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控烟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世界无烟日及经常性控烟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展板、视频播放等形式向师生广泛宣传控烟知识,让所有职工人人认识到吸烟的危害,人人增强控烟意识。
(二)措施落实
1.我校已制定了《宿州学院校园控烟管理办法》(见附件1),全校师生均要遵照执行。
2.全校师生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公共场所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4.针对我校的外来宾客进行禁烟条例的宣传。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向来宾敬烟、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成立禁烟志愿者组织,倡导全校师生在校外的公共场所做好控烟禁烟的宣传表率,树立良好的师生形象。
6.充分利用体育健康教育课、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时可参照《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见附件2)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禁烟工作,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禁烟工作。
8.禁烟奖惩制度将于年终师德师风奖挂钩。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第。
9.学校服务性岗位人员(基建施工、维保、保洁、保安及食堂从业人员等)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由主管部门负责劝阻和管理,情节严重的要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0.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执行。
11、学校超市、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除通报批评外,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追究有关管理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及巡查
校园内保洁员为校内控烟巡查员,在加强校园保洁的同时,可本人配合控烟监督员对校园吸烟者积极劝阻,并做好督查记录(见附件3)。
五、创建标准
参照无烟政府机关标准(见附件4)及无烟政府机关评分标准执行。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