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饮食服务监管是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践行好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营造健康文明的就餐环境,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健全和推动外部监督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宿州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团委负责组建管理,各二级学院按照推荐要求,每个学院推荐三名一年级学生,也可自荐参与管理。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待遇,考核合格后颁发聘书。
二、推荐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态度端正,同学关系友好;
3.愿意参与学校饮食服务监管,并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
4.处理问题客观、公正,注意密切联系学生;
5.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基本的调研能力;
三、工作职责
成立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是完善后勤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做好宿州学院饮食服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以服务广大学生为宗旨,是联系同学与学校学生食堂、超市、浴池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广泛开展饮食卫生宣传,协助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规范学生就餐行为,维护就餐秩序,监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四、工作任务
1.参与检查食堂餐饮质量、超市商品质量、浴池服务质量等;
2.参与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包括对餐厅、工作间、售饭台、灶具、厨具、餐具卫生等的监督检查;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个人卫生;
4.维护学生就餐秩序,努力培养同学们爱惜粮食、勤俭节约、文明就餐的良好品质;
5.收集关于饮食、商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并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及沟通工作;
6.不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增进广大师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相互理解、尊重。
五、工作制度
1.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
2.实行每月例会制通报情况,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或旷会;
3.对待师生反映信息要热情、耐心、细致、核实,并做好详细记录,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不得凭空编造;
4.工作认真,参加检查时必须佩戴宿州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委员标识或工作牌。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将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以确定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宿州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学院推荐表》(见附件) 报后勤楼302房间, 联系电话:13956888563,联系人:马庆功老师。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团委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