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8日,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对校园绿化工程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1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绿化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存在的7个问题。对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全面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为全面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经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务会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确保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整改目标
通过深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党的建设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得到一体推进,内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内部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为学校“申硕”工作和“两个建成”做出更大贡献。
二、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绿化工作要求方面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够到位。学习浮于表面,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只进行学习传达,未开展研讨。统筹谋划不够,未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园绿化中长期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科级干部结合实际开展研讨,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结合学校绿化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校园绿化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杨文艺
责 任 人:蔡斌 常培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2.主责主业履行还有差距。绿化工程相关制度不健全,修订不及时。2018年3月20日制定的《宿州学院绿化养护与环卫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勤管理处〔2018〕2号),违反了暂行规章制度实行有效期2年的规定,一直未修订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绿化领域的规章制度,开展学校绿化领域制度合法性排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二是开展规章制度“费改立”,修订《宿州学院绿化养护与环卫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孙继军
责 任 人:邵珠海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
1.项目论证不够充分。绿化项目实施多次变更,东校区新征地北院墙周边栽植树木自行采购项目,经费2.52万元,购置180棵栾树,原计划种植在13号学生公寓楼以北院墙外侧、柳溪南岸地段。2018年11月29日申报,11月30日挂网公示,12月5日完成询价采购。因征地补偿纠纷原规划地段未能栽植,2019年改植于13-15号学生公寓西侧;2021年因影响四食堂和16、17号公寓建设,又分散移植到实训楼北侧、15号公寓南侧、16-17号公寓北侧围墙、逸夫楼东侧等地。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尤其是项目论证、清单编制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高校后勤领域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强化项目论证风险意识。三是召开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务会,研究建立校园绿化项目论证专家库,增强项目论证前瞻性。
责任领导: 孙继军
责 任 人: 邵珠海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日前完成。
2.绿化项目验收环节存在缺陷。绿化项目验收不严谨,验收清单未完全体现采购合同内容。2019年东校区零星绿化项目,合同金额16.5万元,包括朴树、乌桕、栾树、桂花树、月季、大叶黄杨、红叶石楠、绿化苗圃、草坪等45项清单内容。2019年10月25日验收初验单,未包含桂花树、月季等42项清单内容;2021年11月10日两年养护期满,验收单仅包含“朴树、乌桕、栾树”3项清单内容;现场查看,18株红叶石楠仅见8株。验收发现问题整改监督不够到位。2019年东校区零星绿化项目,2021年11月10日两年养护期满验收时,初验发现“红枫枯死5株,高杆石楠枯死1株”问题,在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进行补栽的情况下,就给予“从合同价20%中扣除2105元”的验收结论。2021年11月18日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会同国资处开展监督验收时,在未见初验指出问题整改结果的情况下,就给出“合格”的验收结论。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缮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尤其是项目验收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二是梳理正在履行的绿化服务外包合同,修订考核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三是成立绿化项目验收工作督查组,严格绿化项目验收工作。四是针对“验收发现问题整改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在处务会上做出反省。
责任领导:孙继军
责 任 人:邵珠海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3.绿化养护服务监管乏力。日常监管力量不足。校园环境建设中心岗自2021年7月设立至今,科级干部一直未配备,2021年11月从保卫处借调1 人负责该科室具体事务,借调人员仍需兼顾保卫处工作,无法全身心投入。绿化养护考核指标细化不够。2022年校园环境绿化养护项目,考核指标包括4个方面共16小项考核标准,包括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2项10分)、制度建设(3项10分)、工作成效(8项60分)和其他要求(3项20分)。但未对16个小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无具体赋分,未明确扣分标准,导致考核结果客观性、公信度不够。2023年2月15日,6人参与对2023年一季度绿化养护情况的考核,其中制度建设考核项,10分(满分)2人、9分2人、8分2人,未注明扣分原因,其他小项考核同样如此。绿化养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查阅2022年校园环境绿化养护项目档案资料,应定期开展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等工作,未见具体落实情况监督;周巡查过于简单、路线不明确,巡查发现问题未见整改举措、完成时限及整改成效;2023年6月9日至6月22日未开展周巡查工作;现场查看发现,逸夫楼东侧及柳溪南岸等多处绿篱长期未修剪,有的高达1.2米;逸夫楼东侧草坪出现大面积裸土,花圃无人养护,杂草丛生,多棵树木枯死。
整改措施:一是充实监管力量。根据后勤处现有人员专业、特长,遴选2名人充实到校园环境建设中心;支持鼓励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加强绿化养护考核。结合合同约定的内容,修订现行绿化养护考核表中的考核指标,细化16个小项,强化对绿化外包单位履约情况的考核监督。三是强化监督。针对校园环境绿化养护项目,实施“周巡查、月踏勘”督查制度,及时督促第三方整改发现问题。四是以案示警。针对“绿化养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处务会上做出反省。
责任领导: 孙继军
责 任 人: 邵珠海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4.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经济合同事务处理严重滞后。教育园区校园绿化养护项目,2022年5月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确定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单位,期限30天,成交价为3.979万元,5月21日公示期结束后,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于5月31日通过电子办公平台履行经济合同事务处理程序,部门主要负责人9月13日才予以审核,导致项目合同未能按期签订,养护项目也未能正常实施。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转作风 树新风 提效能”专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构建新风正气。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处务会上做出反省,以案示警,增强全体员工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
责任领导: 孙继军
责 任 人: 邵珠海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关于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不明显。2021年第四轮内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出存在“修缮工程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上述问题再次作为校级重点整改的8个检视问题之一。2023年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评价”发现的“2021年教育园区绿化物业服务项目合同违约罚款约定不明确”问题,截至目前,还未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调研论证,修订《宿州学院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审核《宿州学院教育园区绿化服务项目》合同条款,修订有关条款,明确违约罚款金额。
责任领导: 孙继军 刘发明
责 任 人: 邵珠海 邓福康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2日前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3日前)。2024年1月3日召开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学习传达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方案(2024年1月4-15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3个方面5类问题,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形成整改方案,经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务会讨论决定后,报校党委巡察办审核。
(三)整改落实(2024年1月16日至3月20日)。整改方案经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全面启动整改工作。聚焦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把握时限要求,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完成情况,按时向校党委巡察办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3月20日前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上报校党委巡察办。
(四)整改“回头看”(3月20日至3月31日)。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基础上,聚焦“四个清单”,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3月31日前,按照要求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学校教职工的监督。
(五)巩固提升(4月1日后)。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落实到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力争在若干方面形成特色亮点,切实将校党委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推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党的建设和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四、组织领导
巡察整改工作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督查整改落实工作,审定整改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文艺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孙继军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副处长
周霁野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副处长
刘发明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韩 锋 马庆功 许国庆 常培 蔡斌 邓福康 邵珠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常培、校园环境建设中心邵珠海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要求落细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狠抓责任落实,推进校园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整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学校实际,牵头制定好落实校园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绿化工程相关制度;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化项目决策、预算、招标、管理、验收、结算等各环节工作;强化警示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推动校园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整改,既要拿出立即整改的有效措施,又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要注重举一反三,善于通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促进成果转化为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源泉动力。
附件:校党委绿化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