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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后勤管理处实施方案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2日 15:50 | 点击数:


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这既是宿州市人民生活的大事,也是宿州学院美丽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总体目标和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宿州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宿州学院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结合我部门具体工作,制定后勤管理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简称“创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以构建文明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总体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开展校容校貌美化、环境卫生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使学校“创卫”工作呈现新亮点,保障全体师生、职工身体健康,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全校师生的文明意识为目标,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校务环境、洁净优雅的校园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全面提升学校卫生水平和环境风貌,为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增光添彩。

三、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各项指标体系,贯彻落实《宿州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宿州学院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各项具体工作和要求。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调度会,相关科长要亲自抓,把创建工作列入每周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切实把工作做到实处。

(二)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围绕创建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为创建工作规范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五)及时上报材料

各科室根据创建任务清单和任务分解表,对照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推进台账,把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确保各项“创卫”工作按时完成,每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务必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于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材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部门将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实施重点督查、跟踪督办,直至全部达标。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推诿扯皮、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以致在创卫暗访、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出现重大疏漏的,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宿州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附件2:《宿州学院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附件3: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校园环境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4:宿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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