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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创卫办〔2018〕20号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宣传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9日 15:42 | 点击数: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宣传工作

专项督查的通知


桥区政府,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宿马园区、鞋城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创卫和健康教育宣传氛围,根据市创卫指挥部《关于印发宿州市2018年创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宿创卫〔20183号)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专项督查。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1120-1125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督查范围:对建成区内所有市直部门进行全面督查,并抽取部分所管辖行业单位。对桥区、各园区、街道、社区进行抽查。

督查内容:《宿州市2018年创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升行动方案》中共性、个性宣传任务落实情况;《宿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专题督查情况通报》中关于宣传氛围营造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法

1、实地查看。对各部门及所管辖行业单位创卫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进行查看。

2、听取汇报。被查单位汇报在创卫宣传氛围营造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绩。

3、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来创卫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图片、影像记录。

四、其他要求

市直各部门、桥区、各园区对本单位及所管辖行业单位创卫宣传工作开展自查,并于1119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创卫办。


 附件:创建卫生城市宣传督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