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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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8日 17:01 |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皖绿电[2019]1号)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求,加快我省城乡绿化进程,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现就我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带头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植树活动,认真履行义务植树法定义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各部门要以 “3· 12植树节”和“3·21国际森林日”为契机,采用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推进国土绿化和重要意义,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社会风气。

三、创新形式,确保义务植树取得成效。全校师生可通过直接植树或完成一定劳动量的现有林除草浇水、林木管护、森林抚育等形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也可通过认种树木花卉、认养公共绿地和古树名木的形式来履行植树义务,或通过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和国土绿化相关的科普推广、技术指导等各类形式来履行植树义务。

四、精心组织指导,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活动可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要安排好本部门师生的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履行好义务植树义务。如在校内分散植树,可以直接与后勤管理处绿化保洁中心陈献祥联系(后勤楼206办公室)。学校集中植树植树活动计划定于3月12日下午4:00在东校区逸夫楼集中,由后勤管理处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植树,欢迎各部门派人参加。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