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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19年空调设备维修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4日 14:49 | 点击数:

根据《宿州学院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校字[2018]3号)文件要求,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就对宿州学院东、西区公共区域和公寓空调维修服务进行招标,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2019年空调设备维修供应商项目

2.项目编号szxyhq-2019015

3.项目内容: 宿州学院校内空调共有五千多台,维修内容主要是空调配件更换、清洗、移机等。合同期限为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1231日结束,中标单位中标后,试用期两个月,如不能及时维修或无能力维修的,终止合同,不支付费用。

投标人需到现场实际考察,详细询问对接联系人,并以后勤管理处联系人签字盖章,作为评标依据(凡是没有现场勘查并盖章的投标无效)因考察不足造成的投标失误所带来损失,均有投标人自负,时间为:20196 26 日上午9.00-11.00,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5055726893

4.采购预算:2.8万元(以实际为准)

5. 付款方式 每个月或按照学校要求结算。

6.招标方式:为避免恶意竞价,压低价格,无法保证服务质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综合评标法,由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最合适的中标人。

7.服务期限:中标后合同签订后至20191231日。

 8.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81-20195月任何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质保金约定:签署合同前交学校财务处中标价3%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付。

10. 投标单位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10.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10.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所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上述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1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6 28 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在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三楼办公室开标,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带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按时参加。

12.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5055726893

13.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网”

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14参数要求:

1)空调遥控器、支架、压缩机、蒸发器等所有配件均需为该空调品牌原装配件。

2)清洗内容为:室内机滤网清洗,并使用空调专用清洗剂对室内机清洗、消毒等,并用高压水枪等专用工具清洗室外机。

1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见附件1

16.报价清单:见附件2

 

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9624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