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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学生公寓2020年寒假期间临时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0日 10:02 | 点击数:

根据《宿州学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管理办法》(校字[2016]37号)文件要求,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就宿州学院学生公寓2020年寒假期间临时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学生公寓2020年寒假期间临时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zxyhq-2020-01

3.项目内容:2020年寒假期间,看护15栋学生公寓楼和学生私人物品的安全(不包括保洁工作),用工人数为18人,服务时间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15日(共计1个月的时间)。

4.项目预算:27000元

5.付款方式:按照要求服务满规定的时间,不出现问题、依据中标价格据实结算。

6.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取2轮报价(报价单附后),每轮报价均不得超过总预算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最终以第2轮报价为准,第2轮报价不得超过第1轮的价格,如遇到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投标人相同的报价情况,由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7.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具有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4)熟悉此项物业服务工作。

(5)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相关要求

(1)中标方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安排接收学生公寓15栋楼宇的值守工作,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服务期满之后无条件退出。

(2)中标方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内在各个值班室均有人值守,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公寓楼,确保学生公寓15栋楼宇内公共设施和学生私人物品的安全。每天上、下午和夜间至少要对学生公寓楼内部各一次巡查,对防盗窗、楼内供水管线进行重点巡查,应关好外围门窗,防止冻坏楼内给排水管及设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上报。如因中标方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公寓给排水管线被冻坏或公共设施及学生私人物品失窃、被盗,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中标方履行学生公寓值班时应做好公寓防火等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4) 中标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应遵守值班纪律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将自己的亲友和社会闲杂人员带入学生公寓内,更不可请自己的亲朋好友代其值班。

(5)中标方要向学校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工作顺利结束经验收后,无息退还全部质保金。

(6)进行综合报价,含所有人工费、取暖费、加班费、利润、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

2020年1月15日上午10时正,到宿州学院东校区后勤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地址:宿州市东二铺宿州学院东校区)。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1865570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