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学院西区电梯主机更换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月30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宿州市三杰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柒佰元整(大写)(¥26700.00(小写)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继军、陈献祥、韩锋
招标(采购)人名称:宿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区
联系人:陶兴魁
联系方式:0557-2875651
公告期限: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后勤管理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学院东区后勤管理处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57-28756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国资处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后勤管理处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