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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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离校期间临时快递服务和收购废品进行备案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1日 15:24 |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便毕业生将有用物品快递回家或工作单位,将没有用的物品及时处理,经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认真研究,决定在毕业生学生公寓门前设置快递和废品收购服务站点,价格进行公告,后勤和保卫派人进行现场服务监督。相关公司、个体户或和自然人准备好相关资料于624日下午三点到后勤管理处3楼会议进行备案,填写《备案表》。凡是没有进行备案的禁止进校从事临时快递服务和收购废品服务。禁止任何快递和废品收购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备案准备的材料有:

1.相关公司、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从事快递服务的必须提供相应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书面授权材料;

2.进校人员身份怔复印件(复印件上填写本人手机号);

3.快递服务和废品收购价格基本信息(签字或盖章);

4.进校人员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2次疫苗接种证明信息;

5.进校车辆基本信息。

材料1.2.3为备案必须准备的材料,符合材料4优先考虑。凡是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不能进校的人员禁止入校。凡是快递服务价格较高的、废品收购价格较低的不给备案。一个快递公司只备案一家进校(如果有2家或者以上,备案价格低的一家;价格一样的抽签选择一家)。备案成功后,25-27日可以进校进行临时从事快递服务和收购废品服务。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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