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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校舍(自建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6日 15:00 | 点击数:

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校国资〔20203号),经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研究同意,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现就宿州学院校舍(自建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宿州学院校舍(自建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对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汴河路校区、南校区的自建房屋(如小平房、瓦房、仓库用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各投标人投标前需到现场实际考察现三个校区自建房屋的现状,因考察不足造成的投标失误所带来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考察时间为:202278日,联系人:邓老师,电话:15955576033

3. 采购预算2.0万元(人民币)

4. 付款方式:鉴定报告出具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进行一次性报价。

6.评标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如遇到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投标人相同的情况,由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证书;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三、相关要求和承诺

1. 质保期。项目质保期1个月,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算起。

2. 签署合同前向宿州学院财务处转入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并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1个月后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下述学校指定帐户。

户名:宿州学院

开户行:农行宿州金穗支行

银行账号:12128001040003282

3.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投标、邀标、围标和转包、分包行为。

4.中标服务公司在安全性鉴定过程中,必须文明作业,严禁破坏现有屋面、墙面、门窗、水电气管网等,安全鉴定完毕,要将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否则,除要将破损及时修复外,另扣除2%的服务费。

5.整个安全性鉴定过程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安全性鉴定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四、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的项目采购询价报价单,见附件1

2.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若企业法人参加询价,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若非法人到场参与询价时,授权人报名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授权人必须与参加开标会的人员一致)

五、工期:合同签署后,10日内完成鉴定和评估。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7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在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三楼办公室开标,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带投标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按时参加,逾期恕不接收。

七、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15955576033

2、此采购询价公告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宿州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宿州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276



附件1

宿州学院校舍(自建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询价报价单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


法人代表

(签字)

授权人


报价日期


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地址


是否完全响应项目实施内容

综合报价(总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