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暑假住宿管理,确保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暑假留校住宿须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 由所在学院汇集整理好留校学生资料,统一报送到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集中(纸质版须盖章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邮箱:(szxyxsgy@163.com)办理假期住宿手续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允许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排和管理,不擅自游泳,不得私拉电源线,不得用电和明火在公寓内烧煮食物。否则,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留校住宿资格,并报学生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留校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注意出行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家具和公共设施,遵守集体住宿秩序。假期开关门时间为6:30—22:30,遇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公寓值班人员协商。
四、留校住宿学生每日实行离开公寓返回公寓签到制度,请假离校及返校应到公寓值班室进行报备登记,住宿床位不得擅自转让、私借,不得留宿他人,公寓值班员每天晚上22:30检查留宿学生返回床位情况,如有违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通报学生处和所在学院。
五、学生在住宿过程中遇有困难应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发现可疑情况或出现险情应立即向公寓值班室或保卫处报告。
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服务监督电话
韩锋:18655709616
李锡嵘:13170079860
马春燕:15255700253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