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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号楼、图书馆等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2日 09:51 | 点击数:

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校国资〔2020〕3号),经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就对宿州学院20号楼、图书馆等电梯维保项目公开询价招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20号楼、图书馆等电梯维保项目;

2.项目内容:我校汴河路校区20号楼4台电梯、教育园区校区图书馆2台电梯和三食堂货梯是由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日常维保,现电梯维保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电梯正常运行,现申请对这7台电梯日常维保进行招标,该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西区20#楼电梯4部(乘客)维保;二标段:东区图书馆2部(乘客)和三食堂电梯1部(货物)维保。具体维保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3.采购预算:1.98万元(人民币)。

4.最高控制价:一标段每年不高于1.2万元;二标段每年不高于0.78万元。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需要进行一次性报价,最终最低报价为准(如遇到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投标人相同的情况,由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有电梯维修或维保等相关业务;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证书,具备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到现场;

三、相关要求和承诺

1.维保服务方式

采用半包方式,即中标单位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免费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劳务及单件100元以下零部件,100元以上零部件由校方承担),具体维保要求详见附件2。

特别强调,损坏100元以上的零部件中标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维修权,甲方可以自主购买相关设备,乙方进行维修(施工费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也可以通过询价方式采购让其他维保公司维修,中标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扣除全部维保费用;

2.合同期限:维保期限定为2年,采用“1+1”的形式,维保期满,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

3.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持法人授权书)需到现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等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两副,需装订成册,密封在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4.如果综合考核低于或在等于80分,将扣除质保金。

5.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投标、邀标、围标和转包、分包行为。

四、结算方式及保证金约定:

1.结算方式

按照维保年度支付。中标单位于每一个维保年度的最后一个月提供正式发票,校方通过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本年度的维保费用。

2.保证金约定:签署合同前向学校财务处缴纳采购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如考核高于80分或无违约纠纷,无息退还。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41月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在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按时参加,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3500580456。

2.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宿州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41月2

报价单

标段

座落位置

数量

用途

楼层

报价(元)

1

西区20#楼

4

乘客

18


2

东区图书馆

2

乘客

7


东区三食堂

1

载货

2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1:

1.中标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严禁电梯带病工作。

2.中标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中标方应在接到校方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中标方应在接到校方通知后6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制定保养计划可参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保养明细》要求)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2日通知校方并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就经过严格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中标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校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校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校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中标方根据校方电梯的故障统计记录,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校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校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10.中标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中标方要自行承担。

附件2: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保养明细

1. 机房、滑轮间环境检查,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次/月

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无缺少、在制定位置 2次/月

3. 曳引机检查,运行时无异常震动和异常响声 2次/月

4. 制动器个销轴部位检查,润滑、动作灵活 2次/月

5. 制动器间隙检查,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2次/月

6. 编码器,清洁、安装牢固 2次/月

7. 限速器个销轴部位检查,润滑、转动灵活 2次/月

8. 较顶检查,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2次/月

9. 较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应工作正常 2次/月

10. 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事宜,油杯无泄漏 2次/月

11. 对重块及压板,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2次/月

12. 井道照明,应齐全正常 2次/月

13.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检查,工作应正常 2次/月

14.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检查,工作应正常 2次/月

15.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检查,工作应正常 2次/月

16.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检查,应齐全有效 2次/月

17.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功能应有效 2次/月

18.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应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次/月

19. 轿门运行情况检查,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2次/月

20. 轿厢平层精度调整,应符合标准 2次/月

21.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检查,应齐全、有效 2次/月

22.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应正常 2次/月

23.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应正常 2次/月

24.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检查,用层门要是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锁能自动复位 2次/月

25. 层门门锁电器触点检查,应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次/月

26.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少于7mm 2次/月

27. 底坑环境检查,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2次/月

28. 底坑急停开关检查,工作应正常 2次/月

29. 减速机润滑油检查,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2次/季度

30. 制动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次/季度

31. 位置脉冲发生器,工作应正常 2次/季度

32. 选层器动静触点应清洁无腐蚀 2次/季度

33.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2次/季度

34.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 2次/季度

35. 靴衬、滚轮,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次/季度

36.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工作应正常 2次/季度

37.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2次/季度

1. 层门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次/季度

2. 消防开关检查,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2次/季度

3. 耗能缓冲器检查,电气安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部绣死 2次/季度

4.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工作应正常 2次/季度

5.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检查,应无松动 2次/半年

6. 曳引轮、导向轴承部检查,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2次/半年

7. 曳引轮槽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次/半年

8.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检查,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2次/半年

9. 控制柜内个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2次/半年

10. 控制柜各仪表检查,显示正确 2次/半年

11. 井道、对重、较顶各返绳轮轴承部检查,无异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2次/半年

12. 曳引绳,补偿链。磨损量检查,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2次/半年

13. 曳引绳绳头组合检查,螺母无松动 2次/半年

14. 限速器钢丝绳检查,磨损量检查,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2次/半年

15. 层门、轿门门扇检查,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2次/半年

16. 对重缓冲距检查,符合标准 2次/半年

17. 补偿链与轿厢、对重结合处检查,应固定牢固、无松动 2次/半年

18. 上下极限开关应工作正常 2次/半年

19. 减速机润滑油检查,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2次/每年

20.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 2次/每年

21. 制动器铁芯(柱塞)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次/每年

22.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检查,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2次/每年

23.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 2次/每年

24.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每两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工作正常 2次/每年

25.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实验,工作应正常 2次/每年

26. 较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检查应紧固 2次/每年

27. 轿厢和对重导轨检查,清洁、压板牢固 2次/每年

28.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检查,应紧固无松动 2次/每年

29. 随行电缆检查无损伤 2次/每年

30. 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个安装螺栓紧固 2次/每年

31. 轿厢承重装置,准确有效 2次/每年

32. 脚底各个安装螺栓应紧固 2次/每年

33. 缓冲器检查,坚固无松动 2次/每年

34. 年检 1次/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