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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艺术楼A楼部分走廊维修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11:05 | 点击数:

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校国资〔2020〕3号),经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研究同意,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现对艺术楼A楼部分走廊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艺术楼A楼部分走廊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HJC-JJ-202401

3.项目内容:现申请维修内容1、石膏板吊顶;2、木饰面;3、线路改造;4、墙面粉刷;5、明装筒灯及灯带;6、踢脚线等。投标人需现场实际考察,因考察不足造成的投标失误所带来损失,均有投标人自负,时间:2024123-125日现场查看 联系人:王胜华 电话:15855708638。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9000元(人民币仟元整)

5.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中标单位开具有效票据,学校按程序据实一次性支付。

审核费用的分担比例: 工程项目审减率在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学校承担,审减率在5%-10%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学校及成交人各承担50%,审减率在10%以上的,审核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承担的审计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三、相关要求和承诺

1.合同签署后,10天内完成。

2.质保期:项目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如出现墙皮开裂脱落等情况,中标方需在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完成修复。如果质保期内出现3次坏等情况,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3.质保金约定: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需交成交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无息退付。

4.水电费:水电费为中标价的0.7%。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到宿州学院指定帐户。

5.履约保证金及水电费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下述指定帐户。

户名:宿州学院,

开户行:农行宿州金穗支行,

银行账号:12128001040003282。

6.相关参数及更换要求见附件1。

四、施工要求

1、请各投标人自行勘探。工程未能体现项目,需结合技术要求进行现场勘探,若出现未包括项目,视为优惠,不作调整,整个工程属于一项。

2、中标单位必须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场地周围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燃气等设施。若有损坏,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工程完成后,要求能够正常交付使用,其中包含相关物品拆除、场地清除、残渣(建筑垃圾)外运等工作。

4、整个施工过程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场地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施工方需提供进行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承诺书。

5、各投标人根据实地勘察情况进行合理报价。综合报价应包含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安全措施费、材料费、管理费、税金、劳保、建筑垃圾外运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125 1500(北京时间),在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后勤与基建管理处3楼办公室,请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务必带齐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相关证书和技术参数说明书等)按时参加,逾期恕不接收。

六、评审原则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一次性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方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出现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现场抽签决定成交人。

、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855708638

2.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宿州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宿州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4122


附表1-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艺术楼A楼部分走廊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