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校国资〔2020〕3号),经部门处务会研究同意,现对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音乐学院教室及办公室门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询价,招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音乐学院教室及办公室门采购与安装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Hjc-LH-2024-02
3.项目内容: 根据音乐学院申请,其所在楼宇,教室和办公室的木门损坏严重,急需更换。经实地勘察,了解到共有24扇门需要更换,一处过道需要安装新的门套,另外6樘老旧钢制门需要拆除并重新安装等。
4.采购预算:2.86万元(人民币)
5.最高控制价:2.86万元(人民币)
6.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需要进行一次性报价,最终最低报价为准(如遇到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投标人相同的情况,由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相关要求和承诺
1.质保期: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间,中标方需在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完成修复。如果质保期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三次及以上故障,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约定:签署合同前交学校财务处采购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1年使用正常后无息退付。
3.中标供应商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施工,不准破坏通讯网络、水电气管网等,安装完毕,要将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并清出校园,否则,扣除2%的货款。
4.请各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踏勘,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环境等因素,项目未能体现的,需结合技术要求进行现场勘探,若出现未包括项目,视为优惠,不作调整,整个工程属于一项。
5.整个施工过程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场地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不得进行噪音施工。由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四、工期:
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采购、供货、施工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中标单位需按时完成施工,逾期按1000元/天罚款(因甲方原因和自然原因导致无法施工的除外)。
五、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开具有效票据,学校按程序据实一次性支付。
六、材料清单和参数要求见附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带投标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不能到现场)、报价单)按时参加。招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者,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需要打印装订,一正二副,共三份。勘察现场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11点,项目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15105576651。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宿州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4年5月9日